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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贯彻实施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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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在抚远市贯彻落实情况,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9月23日,抚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钢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人大代表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(以下简称《森林法》)在抚远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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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察组一行先后前往东极抚远林下经济科技发展赋能示范基地、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、黑龙江省远东国际发展有限公司,实地检查森林防火宣传、林区管护责任落实、宣传栏设置、林下经济示范、《森林法》贯彻实施等情况。

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,视察组一行详细听取了《森林法》在抚远市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。

视察组表示,相关部门物资保障、一线管护机制较完善,企业合规意识初步形成。建议进一步推广智慧管护技术,完善联动协同机制,以更高站位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,以更实举措强化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管,以更强担当建强基层管护队伍,以扎实举措贯彻实施《森林法》,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。

监审:郭焓

审核:贲丽如

编辑:于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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