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
問:掛牌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,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?
答:近期,隨著市場功能的完善,掛牌公司融資日趨活躍。實踐中,部分掛牌公司對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費用的會計處理不規范,造成投資者對財務信息的誤判誤讀。因此,根據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—金融工具列報》的規定,參照《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解答(第四期)》的要求,特發布本問答。
掛牌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、財務顧問費、備案材料印刷費、律師費、評估費、會計師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,沖減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;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,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。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路演費、財經公關費、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。
掛牌公司以權益性證券作為企業合并的對價,在此過程中涉及的費用一般包括合并費用與權益性證券發行費用。通常情況下,針對被收購方的盡職調查、評估和審計、為申報重大資產重組而發生的費用,屬于企業合并費用;為驗資、權益性證券發行備案、股份登記而發生的費用,屬于發行證券的費用。公司需要合理區分屬于企業合并交易的費用和屬于發行證券的費用,合并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入損益,發行費用直接扣減發行股份產生的溢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