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二十条和《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和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》(水保〔2024〕4号)要求,现对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:
抚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

监审:李志勇
审核:田野
编辑:李成乾
| 索引号 |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1862025137276 | 主题分类 |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,水利,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机构 | 市政府办公室 | 发文字号 | 无 |
| 发布日期 | 2025-11-06 | 成文日期 | 2025-11-06 10:11 |
| 生效日期 | 2025-11-06 10:11 | 废止日期 | 现行有效 |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二十条和《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和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》(水保〔2024〕4号)要求,现对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:
抚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

监审:李志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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