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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抚远市河湖长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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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河组字〔2025〕1号

关于调整抚远市河湖长的通知

各乡(镇)党委、政府,市直相关单位:

按照省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各项工作部署,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,结合我市领导干部调整变动的实际,经市总河湖长同意,对我市河湖长进行调整,现将调整后的市总河湖长、市级河湖长名单通知如下:

360截图20251014143235.png


文件下载:关于调整抚远市河湖长的通知.doc


抚远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

2025年10月11日

编辑:于在鸿

审核:马军

监审:李志勇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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